ISO/IEC 17025:2017 架構概覽
本標準為測試與校正實驗室建立了一套全球認可的能力要求。其架構圍繞著兩大核心原則,並由三大支柱(結構、資源、流程要求)支撐,最後整合於一套靈活的管理系統中。
第 4 章:一般要求
公正性 & 保密性
第 8 章:管理系統要求
選項 A 或 選項 B
三大支柱
第 5 章
結構要求
第 6 章
資源要求
第 7 章
流程要求
兩大核心原則
公正性與保密性是實驗室信譽的基石。所有運作都必須基於這兩大原則,並透過風險導向的思維來識別與管理潛在威脅,確保結果的客觀與可靠。
公正性 (Impartiality)
實驗室活動的核心要求。必須識別、消除或最小化任何可能影響實驗結果客觀性的內外部壓力與利益衝突風險。管理階層需做出公正性承諾。
保密性 (Confidentiality)
實驗室有法律義務保護在活動過程中獲得或產生的所有資訊。除非客戶同意或法律要求,否則不得揭露任何客戶相關資訊。
能力實現的三大要求支柱
為確保產出有效的結果,實驗室必須在組織結構、資源配置及核心作業流程上滿足特定要求。點擊下方標籤,探索構成實驗室能力的關鍵要素。
結構要求 (第 5 章)
定義實驗室的法律地位、管理架構與責任範疇,確保其運作的獨立性與完整性。
- 法律實體:實驗室或其所屬組織需為可承擔法律責任的實體。
- 管理階層:明確定義具備權責與資源的管理階層,以確保管理系統的實施與運作成效。
- 活動範圍:清楚界定實驗室的活動範圍,避免超出其能力範疇。
- 組織架構:建立明確的組織與管理架構,定義所有人員的職責、權限與相互關係。
管理系統要求 (第 8 章)
為支持並確保實驗室一致地運作,需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系統。ISO/IEC 17025 提供兩種彈性選項,以滿足不同組織的需求。
管理系統建立選項
實驗室可以選擇最適合自身情況的方式來建立管理系統:
選項 A:獨立建立系統
依據 ISO/IEC 17025 第 8 章的要求,建立一套最低限度的管理系統,包含文件管制、紀錄管制、風險與機會處理、改進、內部稽核及管理審查等要素。
選項 B:整合現有系統
若實驗室已建立並維持符合 ISO 9001 的管理系統,則可證明該系統同樣滿足 ISO/IEC 17025 第 4 至 7 章的要求,無需重複建立。此選項有利於已通過 ISO 9001 驗證的組織。
認證評鑑核心關注點
認證機構 (如 TAF) 的評鑑重點在於驗證實驗室的「實際能力」:
- 技術能力展現:評審員透過「現場見證」,直接觀察人員執行關鍵測試或校正活動的能力。
- 計量追溯性與不確定度:審查校正鏈是否完整,以及量測不確定度的評估是否合理、準確。
- 風險管理成效:評估實驗室如何識別並應對影響公正性與實驗室運作的風險。
- 結果的有效性:確認內部品質管制措施與外部能力試驗的表現,證明實驗室能持續產出可靠的數據。
